儿童艺术学院二级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站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4-11 点击数:

为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处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建立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辅导员一一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一宿舍心理联络员四级工作网络。

二、心理危机干预原则

一是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二是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三是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四是分工协作的原则。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要密切合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一)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二)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三)存在诸如失恋、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原生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然遭受重大挫折者;

(四)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五)性格有明显缺陷者;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六)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七)长期感到缺乏或丧失社会支持系统者;

(八)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九)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他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四、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一)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网络、手机短信、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

(二)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高涨,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通畅、高效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各班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要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心理联络员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动员周围同学关注、帮助该同学,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要及时请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应给予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讯息报告

学生发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务必在采取必要措青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学院分管领导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要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如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的,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可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工作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打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求助学校保卫科或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等。

(八)事故处理

1.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辅导员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

2.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

3.校医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

4.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以及总结工作,认真梳理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尤其要认真总结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以备今后参考。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严重后果。

(二)危机意味着风险,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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